开启“远征” 习近平展现中共面向未来的信心******
(中共二十大·观察)开启“远征” 习近平展现中共面向未来的信心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题:开启“远征” 习近平展现中共面向未来的信心
作者 刘舒凌 谢雁冰 邢翀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23日中午,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北京同中外记者见面,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讲话中作如上表述。
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图为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习近平指出,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今次讲话再次表明中共中央全心为民的坚定政治态度,面向未来,释放必胜信心,展现中共在新起点上的全新风貌。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状态。习近平表示,我们要埋头苦干、担当作为,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外界注意到,习近平此次讲话首先强调“精神状态”的作用。竹立家分析,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各种安全挑战层出不穷,世界经济复苏步履维艰。“在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指出,理想信念同干事创业紧密相关。强调保持良好、奋进的精神状态,凸显中国共产党对于精神面貌、理想信念的高标准、严要求。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依托”“底气”。习近平指出,前进道路上,无论是风高浪急还是惊涛骇浪,人民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依托、最强大的底气。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戴焰军表示,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价值追求,既是基于中共百年奋斗经验得出的规律结论,也是新时代新征程的价值引领。在面向未来的奋进中,中国共产党人将会面临新的形势挑战,更加需要依靠人民,找准新征程上的“人民坐标”。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清醒谨慎。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必须高度警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宋伟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继续向前、取得成功。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通过自我革命,一方面能够跳出历史周期率,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风险、更好迎接挑战。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天下胸怀。习近平指出,我们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自身发展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竹立家表示,习近平当天讲话中提到“同各国人民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反映出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希望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中国也将更好地融入世界。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认为,当前海外出现有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一些不实之词和悲观预期,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不会变,言简意赅地对“下一步世界向何处去?”“中国怎么办?”等世纪之问作出回答、传递坚定信心,可最大限度减少不确定性。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将按二十大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向和路径前行。”张燕生认为,新班子有历史耐心、战略定力,已展现出锲而不舍地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信心和勇气。
当下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仍被不确定的政治、经济前景所困扰,中国共产党人迈上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既心系人民,也连结世界。张燕生说,无论对于国内或国际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给人以内心踏实的感受。相信未来的五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不会变,中国和世界的关系会更加紧密,更加友好。(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